关于举办“最新《侵权责任法》权威解读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正式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与实施,将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并首次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合同制度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适用范围最广,最频繁的法律制度,对于企业家及企业高管而然,是必须要把握的法律。为此,我单位特举办本次“最新《侵权责任法》权威解读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研修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邀请专家:(以下专家分期轮派1-2位授课,排名不分先后)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侵权责任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处长
潘勇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法学博士
胡安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郑佳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
谢华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培训内容:
一)、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背景及争议的焦点
(二)、《侵权责任法》对我国民法典及民法体系构建的影响
(三)、《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规定
(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方式
(五)、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及司法适用
(六)、特殊侵权行为主体与责任
(七)、侵权行为类型及案例解析
1、产品责任 2、机动车损害责任
3、医疗损害 4、环境致害
5、高危责任 6、动物致害赔偿
7、对象致害赔偿 8、其它类型侵权行为及责任
(八)、侵权赔偿的争议及难点解析
二)、合同的风险防范及疑难案例解析
(一)、合同订立时的风险来源及识别
1、交易的环境 2、签约人的地位
3、签约人的行为 4、风险的识别方法
(二)、合同订立风险预防的内部机制
1、建立合同风险管理机制 2、合同管理的制度与流程
3、合同风险评估报告 4、合同文本体系的设计
(三)、合同签订具体防范措施
1、合同谈判阶段的措施 2、对方资信的调查
3、合同条款 4、合同签订时的审查
(四)、有关合同订立的疑难案件解析(略)
三、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股东、法律事务部人员、各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及民事审判庭法官、各省(政府、国资委、经贸委)的法律工作者、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院校从事民商法教研的老师及其它有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04月09日—04月11日 (04月09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
2010年04月16日—04月18日 (04月16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
五、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培训费1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汇款方式:开户名:北京市昌平区昌明法律人才培训中心
开户名: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帐 号:01090321000120111094017
七、注意事项:▼开班前五天下发报到通知,以便告知讲课的相关事项等
▼以上讲课内容或课程安排如有变动,以专家教纲为准
▼企业内部组织报名满7人者,免收一人培训费用,食宿及其费用自理
▼未经本单位授权,严禁此文刊登在各类网站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邢丽13910803356
联系电话:010-67586797
传 真: 010-67581013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10年03月01日
最新“《侵权责任法》权威解读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研修班”
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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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转账 □现金 (请选择 在□打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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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要求 |
是否需要预定酒店住房:□是 □否 (请选择 在□打P)其中:双人标准间( )间;包房( )间 |
姓名: 邢丽 联系电话:1391080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