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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取保候审要多久

精选
王彬彬
认证:江苏省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惩戒委员会委员
优质内容 来源:明镜律师事务所 2021-06-16 10:17:02 3014 收藏:40 分享:45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取保候审要多久

经济犯罪类案件在审判阶段争取取保候审大有可能,当事人和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应当尽力争取。虽然侦查阶段未能争取取保成功,阻击批捕,审查起诉阶段也未能获得不起诉,但也不意味着审判阶段就没有可能争取取保成功。

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

其实,凡是有空间有争议的案件,在黄金37天之内,辩护律师想通过检察院阻击批捕,但承办检察官往往会以辩护律师没有接触案件材料,提交的法律意见不明确为由不予采纳律师的意见,从而做出批捕决定。

而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律师可以拿到卷宗材料,阅卷之后根据案卷材料选择做无罪辩护,或者认为案件有取保候审空间,就会立马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表明自己的意见。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

但是由于目前实行捕诉合一,决定批捕与提起公诉由同一个承办检察官负责。之前,案件是由自己决定批捕,现在又由自己决定将其释放,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吗?正因为承办检察官存在这种认知,此时争取取保候审就又变得如此艰难。

当然,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也是不会放过任何一次为当事人争取取保的机会,只不过由于由上述原因,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在笔者看来是三个阶段中难度最大的。

但是,刑事案件想要取得良好的效果,绝不是一朝一夕,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必须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持精神,虽然在审判阶段取保成功的案例相对而言比较少。但是,在笔者看来,审判阶段争取取保的案件,成功率要高于其他阶段。既然如此,审判阶段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呢?

首先,确定案件的性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只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才会在审判阶段竭尽全力争取取保。

如果是杀人、放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以及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从一开始就没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取保候审也就无从谈起。但笔者所在的团队致力于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案件类型

因此,大部分案件都存在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为被告人,可能作出无罪判决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存在争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因此,当事人及其家属一定不能灰心丧气,要继续通过辩护律师的帮助,抓住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的机会。

其次,在此阶段,辩护律师应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心理建设工作,建议其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当事人往往会因为前面付出的巨大努力和抗争,未获得良好效果,心疲力竭,垂头丧气。

此时,应当与当事人及时沟通交流,就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告知,然后征求其意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争取一个好的结果。同时,当事人稳定情绪后,可以将自己在看守所的表现、案件事实,以及取保候审的要求向驻所检察官反映,让驻所检察官了解到相关事实,为最终争取取保候审做好铺垫。

然后,辩护律师要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确立辩护思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能够全面阅卷,经过对案件材料的初步评判,已经确定了基本的辩护思路与策略,对案件的性质以及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有了较为清晰的判断。此时,凡是有取保候审的渠道和空间,都应尽力去争取,不能因为一些案外因素,比如当事人羁押久了,心灰意冷等原因,放弃取保候审的争取。如果此时放弃争取取保,那么将会又增加当事人在看守所的痛苦,错失重新获取自由的良机。

再次,梳理全案事实,搜集类似案例,出具详尽专业的书面法律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阶段的取保候审由承办法官决定。然而,在审判之前,很少有法官仔细去阅读全案事实证据材料。这个时候,辩护律师就是要做好法官的助手。一方面,及时全面高效的做好阅卷笔录,重新梳理全案事实,分析本案证据,对案件的定性按照庭审的标准作好记录。

在此基础上,搜集与本案类似的案例,搜集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与本案类似且已在审判阶段成功取保的案例,然后搜集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得以取保候审的案例,最后搜集案件结果是缓刑的案例。另一方面,将上述阅卷笔录,证据分析以及搜集到的案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专家意见,详细全面的法律意见递交给承办法官,作为争取取保的必要“砝码”。

取保候审最好有谁去申请?取保候审由律师还是由家属?

复次,坚持与承办法官多次口头沟通。实践中,往往有律师交了法律意见便不了了之,这是不行的,递交完书面的法律意见之后,仍需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沟通的方式可以面谈,也可以通过电话,多次将我方的法律意见以及取保候审的意见表达给承办法官,可能一次两次沟通并起不到效果,但是只要是正确的观点以及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都应坚持与承办法官沟通,一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四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经过多次沟通效果自然就会显现。

又次,发挥当事人家属的作用。所有的刑事案件都离不开当事人家属的支持与配合,有人认为,只要委托了辩护律师,家属就可以撒手不管,这是非常错误的。刑事案件的良好效果是全方位的努力与配合。家属应该在恰当的时机,将家里面的实际困难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家属的身份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和交流,为最终争取取保发挥良性的促进作用。

最后,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虽然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但是辩护律师不可忽视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交流。如果案件确实有取保的空间和可能性,除了与法官沟通交流,还需要进入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的环节。因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具有监督作用,因此,辩护律师应及时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争取控辩审三方在案件的定性以及取保候审方面,达成一致意见,这样更加有利于增加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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